当前位置:bpa法律知识网>>什么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、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?
精彩推荐
- 商品房概念
- “同住人”享有居住权利
- 擅卖公房合同无效
- 什么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、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?
- 什么是专利?
-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
- 承揽合同的定义
- 仓储合同概念定义及法律特征
- 房地产全程策划模式
- 外商投资原则
- 专利复审委员会
- 抢劫罪司法解释
- 房地产品牌策划模式
- 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
- 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
- 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
- 强奸罪刑法条文
- 房屋产权交易有那些程序
-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并购
- 土地使用权概念
-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
- 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
-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详解
- 涉外合同概念和特点
- 外资投机中国房地产现状
- 走私罪刑法条文
- 解决合同之债法律冲突的途径——合同准据法
-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(1)
- 走私罪释义
- 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
热点追踪
- 合伙企业法(英文版)PARTNERSHIP BUSINESS LAW
- 单词英英解释Glossary
-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
- 专利权主体
-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
- 什么是涉外继承?一般包括哪些情况?
- 关于实施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
- 什么是涉外房屋继承?
- 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》的适用范围与保留
- 受赠公证书
- 专利权保护范围
- 专利权的内容和特点
- 死刑令的签发及死缓执行
-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
- 无因管理(voluntary-service)之债
- 涉外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
- 涉外合同之债
- 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
-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
- 提交实审请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会
- 如何进行分案申请?外观设计专利分案申请的条件是什么
-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能是什么?与专利局有何关系?
- 权利要求书有哪些作用?怎样撰写?
- 商铺买卖合同范本
- 合伙经营合同
- 境外企业应对投资风险的措施
- 特许经营合同范本
- 行纪合同范本(示范文本)
- 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
-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(中英文对照)
什么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、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?
-
bpa法律知识网 2010-3-14 6:35:11
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:
1.作为纠纷主体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外国企业和组织;
2.民事法律关系发生、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事实在国外;
3.当事人争议的财产在国外。
一个民事纠纷中,只要具备上述任何一个要素,即为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纠纷。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因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,即形成涉外民事诉讼。
涉外民事诉讼,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。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有涉及国外的因素。这些因素是: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外国企业和组织,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;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、变更 、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的诉讼 ;当事人争执的财产在国外的民事诉讼。具有这三种因素之一的诉讼,是涉外民事诉讼。
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、无国籍人、外国企业和组织,在我国进行的民事诉讼,是主体方面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。凡是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依法提起的诉讼,都是涉外的民事诉讼。
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、变更、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的诉讼,是诉讼的内容方面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。比如合同不是在我国境内签订的,变更某种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不是在我国进行的,某种权利的丧失也不是在我国发生的。只是因为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、应诉,而成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。至于诉讼主体的一方或者双方,是否是中国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在所不问。
当事人争执的财产在国外,我国人民法院判决后,需要在外国执行的民事诉讼,是诉讼的客体方面含有涉外因素的诉讼。因诉讼的客体涉外,所争执的标的不在我国,我国人民法院判决后,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,我国法院就无法执行在外国的财产,需要外国法院协助执行。只要争执的财产在国外,人民法院判决后,在外国才能实现其权利的诉讼,就是涉外诉讼。
(2|6|470)